檢察機關對東航原董事長劉紹勇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中新網5月8日電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微博消息,檢察機關中國東方航空集團有限公司原黨組書記、對東董事董事長劉紹勇涉嫌受賄一案,航原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長劉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紹勇涉嫌受賄訴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劉紹勇作出逮捕決定,案提並指定由遼寧省沈陽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檢察機關近日,對東董事沈陽市人民檢察院已向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航原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長劉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劉紹勇享有的紹勇涉嫌受賄訴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案提聽取了辯護人的檢察機關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劉紹勇利用擔任中國東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對東董事中國南方航空集團公司總經理兼中國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航原中國東方航空集團公司(後更名為中國東方航空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董事長兼中國東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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