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委原常委、海口市委原書記羅增斌一審被判死緩
時間:2026-07-14 13:25:43 來源:雨燕體育 作者:焦點 閱讀:123次
2026年2月28日,海南湖南省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海南省委原常委、省委書記死緩海口市委原書記羅增斌受賄一案,原常以受賄罪判處被告人羅增斌死刑,委海委原緩期二年執行,口市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羅增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將追繳在案的斌審被判羅增斌受賄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依法上繳國庫,不足部分繼續追繳。海南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羅增斌利用擔任四川省林業廳副廳長,省委書記死緩四川省廣安市市長,原常四川省巴中市委書記,委海委原海南省委常委、口市海口市委書記等職務上的羅增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斌審被判在企業經營、海南業務承攬、項目推進和資金撥付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3.17億餘元。
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羅增斌的行為構成受賄罪,應依法懲處。羅增斌受賄數額特別巨大,並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論罪應當判處死刑。鑒於羅增斌歸案後提供其他重大案件線索經查證屬實,有重大立功表現,其受賄犯罪中有未遂情節,如實供述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絕大部分受賄犯罪事實,認罪悔罪,積極退贓,受賄所得財物及其孳息絕大部分已追繳到案,具有法定、酌定從寬處罰情節,對其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據悉,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25年12月25日公開開庭審理了該案。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羅增斌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羅增斌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記者和各界群眾40餘人旁聽了庭審。
(責任編輯:知識)
最新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