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等六部門:完善高校教師評價改革
新華社北京11月5日電(記者王鵬)記者11月5日從教育部獲悉,教育教師近日,部等部門教育部等六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加強新時代高校青年教師隊伍建設的完善指導意見》,提出完善高校教師評價改革,高校改革加大對青年教師的教育教師引導支持力度,突出創新能力、部等部門質量、完善實效、高校改革貢獻導向,教育教師科學確定評價指標,部等部門科學設置考核周期,完善客觀評估個人與團隊貢獻,高校改革強化激勵創新、教育教師審慎包容的部等部門評價導向。
指導意見提出,完善加強青年教師科研項目完成質量和成果應用評價,改變簡單以量化指標評價科研水平,完善同行專家評議機製,推進代表性成果評價製度。堅持科研自立自強,鼓勵青年教師在國內學術刊物上發表論著。合理設置高校評價標準,不把人才稱號作為高校評價指標,淡化論文和獎項數量指標,避免層層分解為青年教師考核評價指標。
在優化教育教學評價方麵,指導意見明確,強化青年教師教書育人責任感,注重教學業績在聘期考核、職稱評聘、績效分配及評獎評優中的運用,加大課程建設、教材編寫、教學改革等成果在教師評價中的權重,促進青年教師將最新科研成果融入教學。
指導意見還提出,推進高校薪酬製度改革,擴大高校薪酬分配自主權,支持探索年薪製、協議工資、項目工資等分配方式,鼓勵采取多種辦法提高青年教師待遇。減輕非教學科研負擔,減少安排青年教師從事一般行政事務性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