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部以促進兩岸標準共通為主題製定的地方性法規下月起施行
國務院台辦發言人張晗3日在例行新聞發布會上應詢介紹,首部施行11月27日,促進福建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表決通過《福建省促進兩岸標準共通條例》,兩岸是標準首部以促進兩岸標準共通為主題製定的地方性法規,將於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共通規下條例突出“通”和“同”二字,為主將福建省近年來形成的題製成熟經驗與創新做法及時固化並上升為法規,鼓勵兩岸同胞攜手,定的地方通過共同選題、性法研製、月起比對、首部施行使用等方式開展兩岸標準化合作。促進
張晗表示,兩岸這是標準福建省涉台領域又一創製性立法,對打造兩岸共同市場、共通規下增進兩岸民生福祉、深化兩岸融合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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