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把雨傘“全損退貨”引發熱議 家委會已致歉補款

  45把雨傘“全損退貨”引發熱議

  家委會已致歉補款,全損退貨校方拒絕回應

  “貴校退回的把雨產品沒有一把是完好的,而且還寫了姓名。傘引”近日,發熱浙江一商家在社交平台發帖稱,議家已收貨地址為蘇州市滸墅關中心小學校的歉補買家網購了45把紅色雨傘後申請無理由退貨,退回的全損退貨雨傘均有明顯使用痕跡且寫有學生姓名,引發社交平台熱議。把雨

  目前,傘引商家已隱藏相關視頻,發熱並透露學校家委會已多次致歉並補足款項。議家已涉事學校蘇州市滸墅關中心小學校未對此事作出回應。歉補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張畢榮 見習記者 趙旭

  ◎商家反映

  45把一次性紅傘使用後退貨,全損退貨傘身寫有學生姓名

  據商家介紹,把雨此前該買家從其店鋪訂購了45把紅色雨傘,傘引訂單於5月12日顯示簽收。13日,買家曾反饋有5把壞傘,但商家因事務繁忙未能及時回複。5月15日,買家將45把雨傘全部退回。

  商家表示,在買家下單前,其已明確告知對方該批雨傘為一次性用品,僅承諾“收到破損包換”,但使用過程中造成的破損不提供售後保障。為佐證自己的說法,商家還在社交平台發布視頻,展示了全新雨傘的模樣——每一把都被完整打包在透明包裝袋中,外觀無任何破損。

  商家在視頻中進一步展示了退回的雨傘:所有雨傘均有清晰的使用痕跡,傘麵褶皺、破損明顯,更關鍵的是,每一把傘上都寫有疑似在校學生的姓名。

  據悉,該批45把雨傘總價338.14元,加上往返運費,商家合計損失378元。據商家反映,針對此事曾多次聯係買家,均顯示已讀未回。

  ◎記者探訪

  入校采訪遭拒,電話谘詢被掛斷

  5月20日上午10時許,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抵達涉事的蘇州市滸墅關中心小學校正門,此時正值教學時間,校園內相對安靜。

  在學校門衛處,記者表明身份,並提出希望就“45把紅色雨傘全損退貨”一事,向校方管理人員了解相關情況。在等待近半個小時後,學校門衛告知記者,“校長和辦公室工作人員目前都不在,沒辦法接受采訪。”當記者詢問是否可以聯係其他相關老師時,學校門衛以“沒有權限”為由婉拒,並示意記者可以通過電話與學校領導進行聯係。

  然而,當記者撥打學校辦公電話並表明采訪意圖後,學校工作人員卻直接掛斷了電話。

  ◎律師解讀

  無理由退貨不等於“免費使用”

  針對此次事件涉及的售後規則問題,記者谘詢了淘寶平台客服。客服表示,根據平台規則,若買家申請無理由退貨的商品存在使用痕跡或損壞,賣家可在退貨申請中拒絕處理並上傳商品破損憑證。

  客服建議,商家應先確認退貨商品的實際狀態,若能提供簽收時完好的證明材料(如物流簽收記錄等),可拒絕退貨申請,並通過訂單詳情頁的售後管理入口提交爭議憑證,平台會根據雙方舉證情況判定責任歸屬。

  江蘇燁輝律所王一丹律師指出,在事實尚未查明前,不宜直接認定學校、老師或學生存在惡意退貨行為。但從法律角度看,網絡購物中的“七日無理由退貨”並不等於“免費使用後退貨”。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相關規定,消費者主張無理由退貨的前提是商品應當保持完好,不影響二次銷售。

  王一丹告訴記者,如果商品已被實際使用,且損壞、汙染或喪失再次銷售價值,再以“無理由退貨”或虛假“質量問題”為由要求退款,則明顯違背誠實信用原則,商家有權拒絕退款並要求賠償相應損失。

  ◎最新進展

  商家隱藏相關視頻,稱家委會已致歉並補足損失

  記者注意到,5月19日晚,商家下架了此前發布的相關視頻。商家社交平台賬號在評論區留言透露,事件已得到解決——涉事學校的家委會曾多次主動聯係商家,就此次雨傘退貨事件表達歉意,並已足額補足了45把雨傘的貨款及相關運費損失。

  截至發稿前,校方仍未就此次事件發布正式說明。

  來源:揚子晚報

知識
上一篇:美記:斯普利特和公牛簽下一份3+1合同 年薪被認為約700萬美元
下一篇:兩岸企業相聚“中國車穀” “芯”“車”合作日益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