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弟追凶27年”案二審將宣判,家屬發聲!凶手曾被判死緩
湖南女子李海玉為弟追凶27年,為弟案件將迎來新進展。追凶曾被5月20日,年案李海玉告訴南都N視頻記者,宣判凶手她接到法院通知,家屬該案二審結果將於5月22日10時,發聲在廣東省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宣判,判死“如果二審維持原判,為弟我還是追凶曾被會繼續申訴”。
5月20日,年案李海玉告訴南都記者,宣判凶手她接到法院通知,家屬該案二審結果將於5月22日上午10時,發聲在廣東省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宣判。判死“如果二審維持原判,為弟我還是會繼續申訴”,她稱,在惠州打工的小女兒表示會到湛江陪同支持她。
南都此前報道,李海玉1997年初中輟學,為弟弟開始了27年的追凶之路。她一人走遍多省,最終在老家蹲守到犯罪嫌疑人易庚華。為確認其身份並收集證據,李海玉與易庚華曖昧“網聊”3年多,最終在2020年協助警方將易庚華抓獲。
2025年12月23日,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被告人易庚華故意殺人案,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易庚華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易庚華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李海玉經濟損失66726元。
經審理查明,1992年12月22日上午,被告人易庚華與被害人李某平(歿年9歲)的父親李某祥因工資糾紛發生爭執。當天下午,易庚華到李某平就讀的小學,將李某平從學校帶離至雷州市北和鎮某甘蔗園內,持刀捅刺致其死亡後潛逃。後易庚華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2026年4月8日,該案二審在廣東省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李海玉的代理律師王文廣告訴南都記者,該案二審“擇期宣判”,他在庭審現場見到凶手易庚華,其仍堅持是過失導致李海玉的弟弟被害,沒有道歉和任何悔意,“認罪態度惡劣”。李海玉在庭審現場情緒激動、憤怒,她近日還重新剃了光頭。
采寫:南都N視頻記者 楊婷相關文章:
